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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兩個互相喜歡但又已婚怎麼辦?已婚男女相愛的痛苦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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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兩個互相喜歡但又已婚怎麼辦?已婚男女相愛的痛苦經歷

經常有人問我,“究竟什麼是對的人?直到遇到了他,我兩個人的生活交接在一起的那一刻,兩個互相喜歡但又已婚的男女相愛的痛苦經歷就這樣展開了……曾經我想如果究其一生都遇不到對的人怎麼辦?”其實遇到對的人,並沒有那麼難,後來我選擇結婚了,但是婚後生活可以説一塌糊塗,我過得無聊又平淡,然後開始後悔了。
 
直到遇到了他。我知道我是不可能愛上和我年齡相當的男人了,我喜歡的就是像爸爸那樣有風度,有身份的男人,只有這樣的人才能給我安全感。遺憾的是,這樣有責任感的男人大多都結婚了。如果四十多歲的成功男人還不結婚,那他很可能有點問題。
 
我兩個互相喜歡但又已婚,所以一開始很剋制,不過我承認我誘惑了他。我有大量出差的機會,他是我的上司,可是在應酬場所,都是他替我擋酒。一次我在出差的時候得了痢疾,上吐下瀉,他被我吐了一身,可是他卻毫不在意,徹夜陪着我。
 
我打着吊瓶,説着胡話,説着對父親的思念。他輕輕拍着我的背,就像父親當年那樣。我撲到他懷裏,哭得不成樣子……從那天起,我不再感到孤獨。我需要父親式的愛,即使這種愛不完整,我也願意。
 
有時候你覺得太難,只因受外界干擾太多,沒有傾聽自己的內心的聲音。
 
不要總聽那些所謂的過來人説,你應該找一個什麼樣的人?
 
而是傾聽自己的內心的聲音,認真考慮一下,我到底想和怎樣的人共度餘生。
 
當已婚男女相愛時,會有怎樣的故事發生?
 
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是一種幸福;在對的時間遇到錯的人,是一種悲傷;在錯的時間遇到對的人,是一聲歎息;在錯的時間遇到錯的人,是一場悲哀。
 
已婚男女之間所謂的愛情,大致從婚姻帶來的悲傷開始,然後發展到無奈的歎息,做情人還是做夫妻的抉擇之路也由此開始。大多數人會選擇做情人——進可攻,退可守——雖然時刻承擔着被發現的危險,但玩兒的不就是心跳嗎?玩兒過之後,各回各家,才發現心中多了一道永不癒合的疤,已婚男女相愛的痛苦經歷真的讓人痛不如生啊。
 
他告訴我他很愧疚,因為他對不起兩個女人。他的妻子太強硬了,他永遠不會讓她滿意,只有到我這裏,他才能真正放鬆下來。他説他無法給我一個承諾,雖然他們已經分居。我也試圖不在乎,可是慢慢地,我也陷入了情人的“定律”中,因為在愛上,沒有人不貪婪。
 
那個女人給我打了電話,她在電話裏大罵大喊,甚至哭泣哀求。但我從小到大都是和一個暴躁女人生活的,我早就對這種女人很適應了。我不怕她的瘋狂,我要堅持下去,即使被傷得體無完膚。
 
接下來在公司,那個女人找到我,上來就帶着幾個人對我拳打腳踢。因為對方是老闆娘,保安和同事誰也不敢攔,我就這麼被打了十多分鐘。
 
我只用手護着臉,當那個女人要分開我的手,用刀劃我臉的時候,他趕到了,制止了他們。到醫院檢查,我的肋骨骨折,渾身上下多處軟組織挫傷,我的手指也被那女人弄骨折了,還好臉是完好的。
 
他坐在一邊,心疼得直哭。我告訴他,如果他為難,我可以離開,但我永遠會愛他,而且為了他終身不嫁。他也動了真情:“你對我這麼好,我簡直無法承受了!”
 
我心一涼,問他怎麼講。他沉默許久,説:“我真希望你能圖我些什麼,可是你什麼也不要,我知道唯一能報答你的是感情,可我偏偏無法全都給你……”
 
淚水落在我的胸口,流進我的傷口,一種灼燒的痛蔓延了全身……
 
我記憶裏,有個關於“美”的經典畫面:有次跟美女同事L一起爬山,她一身運動裝帆布鞋跑在前面,快到山頂時回頭喊我,蹦跳着嬉笑着,活力四射,神采飛揚,那神韻,實在太太太動人。
 
當時我就想,要什麼樣的男孩才配得上她啊。
 
後來見了L男友,老實説我有點失望,不高,微胖,講話油腔滑調,也不是很有禮貌。
 
關鍵人家還各種嫌棄她。
 
嫌她瘦。嫌她話多。嫌她走路快。嫌她笑聲太大……那天一起吃飯,席間L講了個笑話,大家都笑,只有她男友皺着眉,説你能不能低調點啊,整天滿嘴跑火車。
 
L有點尷尬,笑笑,沒説話。
 
那一刻我挺替L傷感的。——明明是那麼討喜的姑娘,在戀人眼裏,卻一無是處。
 
他不懂她的好。
 
後來他們分手。L在微信簽名裏寫:我比誰都認真,可惜沒有討好你的天分。我很努力地配合你,可我實在沒默契。
 
也會有人想要組成新的家庭。但因為雙方都有家庭,他們的結合越發困難。先離婚的人往往有種顧慮,怕對方的山盟海誓只是一張空頭支票,到頭來賠了夫人又折兵;狠狠心,咬咬牙都離了吧,距離所產生的美感和同病相憐所帶來的惺惺相惜也消失掉了,日子似乎又回到了從前,這才大呼“在錯的時間遇到錯的人”,悲傷變成了悲哀,可又怪不得別人。
 
還有一種見異思遷式的愛情,那兩人的結合更未見得有什麼好結果——新人總會變成舊人,誰能保證有了新歡忘了舊愛的事兒不會再次發生?
 
説了半天,當已婚男女相愛時到底會如何?還真説不好。每件事情的可能性都有千千萬萬,故事如何發展完全取決於當事人的選擇,但在做出決定時,別忘了計算一下成本,因為所有的行為都是需要埋單的。
 
不久前,美豔動人的好友小舞滿臉惆悵地問我,我都三十歲了,要不要等到愛情再結婚?
 
經歷了兩個已婚男女相愛的痛苦經歷,我很堅定地説,親愛的,無論30歲還是40歲,無論這過程有多難,你都要等到愛情再結婚。
 
那萬一究其一生都等不到那個對的人呢?如果我兩個互相喜歡但又已婚怎麼辦?小舞有點擔憂地問我。
 
當時我愣了。是的!這個問題很熟悉。曾經很多人問過我諸如此類的問題。
 
思索片刻我問小舞,那你覺得什麼才是對的人?
 
小舞沉默片刻後説,“我爸媽説,最好門當户對,有車有房。一定要獨生子,不要鳳凰男!”
 
我笑了,“那是你父母心中最佳女婿的人選。而且你有沒有發現天下所有的父母,對未來女婿的標準幾乎都是一樣。你有沒有問過自己,我到底想找一個什麼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