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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好聲音更名中國新歌聲 這場戰爭是燦星“原創”輸了

欄目: 綜藝 / 發佈於: / 人氣:3.04W

中國好聲音更名,日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宣佈“中國好聲音”節目名稱歸屬案複議結果,維持此前的保全裁定。浙江衞視旋即發表聲明,“2016中國好聲音”節目將暫時更名為“中國新歌聲”。當然,此次裁定並不意味着已判定該節目中文名稱花落誰家,爭議雙方將繼續通過司法訴訟確定最終歸屬。這場糾紛所以引人關注,固然因為“中國好聲音”節目的知名度,還因為一波三折——前不久,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駁回版權方荷蘭Talpa公司對其擁有“中國好聲音”五個中文字節目名稱的宣告要求,就在人們以為7月中旬即將開播的新一季節目還能出現“中國好聲音”時,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複議,“冷凍”了“中國好聲音”及相關注冊商標。而中文名稱到底歸誰,更留下幾分懸念。版權問題的複雜性也由此可見一斑。相比歐美,我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無論是意識還是實踐,都起步較晚,在嫻熟運用知識產權規則方面,未來很長時間或許都面臨補課的問題。另一方面,當越來越多的國際模式被引進,本土化的定名、創作,甚或賦予了品牌新的內核,究竟該如何認定,是否應該承認甚至保護,也需要從合同到規則的進一步明晰。好在,這起糾紛的司法訴訟正在進行中。相信後續的判決,不僅會成為一堂富有意義的“版權普法課”,也會指引國內引進方的行為。

中國好聲音更名中國新歌聲 這場戰爭是燦星“原創”輸了

當然,對於中國電視行業來説,眼下最該聆聽的,恐怕是來自燦星總裁田明的一個“最大體會”。作為“中國好聲音”前4季的製作方負責人,面對這場版權糾紛,他感慨:“只有擁有100%自主知識產權,才能永遠立於不敗之地”。事實上,就像一些人所説,即使司法最終裁定燦星仍然使用“中國好聲音”,可贏了官司又如何?判決前的這段“禁用”,或許已將製作方此前的努力耗損不少。版權有風險,引進需謹慎。原創,才是王道。燦星此時的痛感,是不是更可以讓那些正熱衷於引進海外模式的電視台或大眾文化提供者們,冷靜下來、調整發力呢?從這個意義上説,大力推動原創節目,不僅是出於文化創新、文化競爭的戰略考慮,更具有現實的利益關切。而這次版權糾紛,也可以讓更多人看清楚,文化市場的繁榮和自主創新的能力之間,存在不可分割的聯繫。文化需要源頭活水,引進國際版權也能引發“鮎魚效應”,但本末不能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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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爆炸式成長中的中國綜藝市場,如何終結簡單的“模式輸入”?如何解決持續的“原創短缺”?又如何產生拿得出手的“文化產品”?毋庸置疑,“中國內核”是激發出來,而非保護出來的。比較而言,國外綜藝模式的優秀基因到底在哪?除了創意,還包括工匠精神。其實我的一些優秀的本土原創節目,比如《中國詩詞大會》《中國好歌曲》等,之所以收穫良好口碑,靠的也不只是對市場的把握能力,還有精當的製作水平。因此,引進海外綜藝模式不可怕,但在這個過程中,激發自己的文化想象力,培養將想象力“變現”的專業隊伍,才是正確的拿來主義。在今年的上海電視節上,打造綜藝的“中國模式”引發業界熱議。的確,如此龐大的市場,我必須重視和把握。模式也好,名稱也罷 ,歸根到底是作品、內容説話。我能夠把一檔海外節目模式打造成為表達中國文化、傳遞主流價值的“中國好聲音”,經過這麼多年的培育和磨礪,又何懼打造完全擁有“中國模式”的更多更好的節目?我理應擁有這樣的文化自信,也理應堅定這樣的文化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