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過的人分手了還愛嗎,分手後的千千萬萬的情侶,都會保留着對方的聯繫方式,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放不下你,以後遇到合適的時機,還是想跟你複合,那麼愛過的人分手了還愛嗎?
很多人覺得真心愛過的人,分開後不可能做朋友,如果做了朋友,必然不曾深愛過。
那麼怎樣才算真心愛過?
難道非得是分開後“尋死覓活”一種狀態才算是真心愛過?
愛情中每個人的素養和處事方式不同,所呈現出來的狀態也會各不相同。
真心愛過的人因為各種原因分開後,會因為彼此的處理方式而選擇適合彼此的相處方式。
有的人選擇分開後老死不相往來,從此陌路,避免再有任何交集。不是不想有所交集,而是怕自己狠不下心去忘記對方,怕自己總是淚眼朦朧,怕他找到新歡,怕自己不爭氣……
但是,有的人復原力(心理彈性)強,在遭受重大壓力和危險後能儘快釋懷,找到獨立的自我,並向前看,重新開始新的生活,逐漸放下對上段感情的依賴,不會繼續深陷在負面想法中。
再説,誰離開誰一樣都能活,只要你想的話,萬事皆有可能。
何況愛情存在無法在一起只有分手的情況,如果是彼此好聚好散,分開後做普通朋友也挺好。
做不成朋友的話,那真心愛過的人分開後,還可以有兩種情況,要麼陌路,要麼繼續“愛”。
為什麼有人會選擇陌路?
選擇陌路,就是做不成朋友,原因有哪些?
A.對方做出了對不起自己的事,沒法選擇原諒。
再怎麼相愛的人,關係只要走到這一步,就會變成傷害與被傷害。
其中一方愛上了別人,背叛了戀人等,都會讓人覺得受傷,不甘心、屈辱等,看見他,就想起他帶給自己的痛苦,這樣只會讓自己變得更糟。
要麼就是分手時彼此傷害過,對方已經變得陌生或冷酷無情,受傷害者已經心如死灰,認為沒有任何值得留戀的地方,才選擇了做陌生人。
B.逼迫自己放手。
真心愛過的人,就算被分手了,也不是一時半會兒就能放下的,分開了,並不代表着過去的一切都跟着被抹殺了。
分開也不一定就是彼此相互憎恨,多數時候,是明白對方不愛了,只有選擇放手一條路可以走。
放手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做朋友,心裏就會抱有幻想,看到他就覺得還有各種可能,這樣會讓自己更痛苦,為了放過彼此,選擇陌路就成了最好的選擇。
C.分開就意味着漸行漸遠。
真心愛過的人,不論是以哪種原因分開,拋開挽回的情況外,彼此之後的交集只會越來越少。
分開後,彼此就會各奔東西,遇見不同的人,做不同的事,終是漸行漸遠。
曾經的美好和傷害,都將變成人生的歷練,蜕變前的每一步都算數,無論對錯都將開闊自己的視野。
有些人,一旦放手,讓他歸於人海,就再也找不到他,最終變成了陌路人,不再有往來的人,也沒有往來的必要。
選擇陌路的人,開始比較痛苦,但有一種壯士斷腕的氣概,是對自己負責任的表現,可能有人會覺得無情,能做的決心還是值得欣賞的。
如果做不到陌路,也做不成朋友,那就繼續“愛”。
對於真心愛過的人,很多人都有一種執念,就是怎麼也忘記不了,想進一步沒有資格,想退一步又捨不得。
可是分開了,再怎麼捨不得也無可奈何,你留不住那個想要離開你的人。
愛過又放不下的人,就會成為心口的硃砂痣,既然做不成朋友,又不想變成陌路,那就退一步,學會做個“遠觀者”去守護他。
這種“愛”,是一個人的事情,你付出多少都是心甘情願的,在付出之前也知道沒有迴應,因為愛,你會義無反顧。
可能堅持一陣子,幾個月,或是一年、幾年等,得看你的'執念有多深。
有的人,根本分不清自己放不下的是深愛過的人,還是當時那個自己,只知道一味地去愛,全然不顧後果,也不權衡得失。
這種“愛”,只會感動自己,還可能是獨角戲,也可能給對方帶去煩惱,最終還是會累,會選擇放手,只要新歡夠好,時間夠老。
真心愛過的人分開後,無論你選擇以哪種狀態相處,都是兩個人的事情,得對方配合才能達成共識,否則就是一廂情願。
愛過的人,做不成朋友的話,那就學會把愛藏在心裏,不去死纏爛打,可以不掩飾自己對對方的喜歡和愛慕,但也不再窮追不捨,更不抱不切實際的幻想。
分開了,繼續愛對方,好像就成了“自作多情”,那就愛自己吧。
畢竟隨着時間的推移,一切都會成為鏡花水月,慢慢就會釋懷!
真心愛過的人分手後只有兩種結果
1、把對方當成親人。
愛過了,動了心,但不得不放手。放手了,是不會放心的,因為那份愛不會答應,那份情不會接受。
不管是什麼原因導致兩個人分手了,但千萬不要記仇,因為仇恨會讓自己更加痛苦,並不會得到解脱。
做不了夫妻,就成為一種親人關係。好像自己的兄弟姐妹一樣,常常聯繫,甚至可以像親戚一樣,過時過節互相走訪,讓身邊的人,也理解這樣的一份感情,而不是故意“遮遮掩掩”,讓身邊的人,互相猜忌。
2、做普通朋友。
愛過的人,無緣夫妻,那也不要強行讓自己去忘記。因為你越是要忘記一個人,越是認認真真在回憶過去的時光,會陷入一個“感情循環”之中。每一次強迫忘記,結果又心痛一次。
就做普通朋友吧,彼此不刪除,不拉黑,想起來的時候,聊幾句,知道對方過得好好的,就知足了。
當然,不要天天聊,不要時時刻刻記在心上。慢慢讓感情淡化,直到有一天,想不起來,或者想起來也不會心情激動,就好了。
結交新朋友,就會忘記一些老朋友,這是友情的規律,因此做普通朋友,是把忘記的時間加長了,是讓心情平復的過程更自然一些。
3、做靈魂知己。
無緣夫妻的人,做靈魂知己,也許大部分的人做不到。知己是隨時隨地可以聊天的人,遇到困難可以互相幫助,有心結的時候可以傾訴。
但是,真心愛過的人,做靈魂知己,是一份懂得,是一份安慰。不要時時刻刻聯繫,而是做一個懂得對方心情的人,無言也温暖。
徐志摩説:我懂你,像懂自己一樣深刻。因為懂得,所以不再打擾,不糾纏。只是把過去的感情,好好珍惜在心中,成為最美的`記憶。
真正愛過的人,無緣夫妻,是情深緣淺,是天意。千萬不要責怪誰,更不要自暴自棄,放縱自己,而是要珍惜緣分,記住對方的好。
要懂得,真愛一個人,是不圖回報,在希望對方幸福,而不是以愛情的名義,去一輩子糾纏,一輩子佔有對方。
要懂得,真愛一個人,是可以做到“放手也是愛”,當放手之後的某一天,你知道對方過得很快樂,就心滿意足了。
複合了也還是會分手
“跟前任複合半年後,我們因為同樣的原因再次分手”
分手之後,你是不是每天都想着,如何跟前任複合?每天都在想着,有一天,你跟前任還會有再續前緣的機會。
但現實卻是,就算你們複合了,感情的結果依舊不會是婚姻,而是再一次地傷害彼此。
前幾天朋友找我聊天,朋友説跟女朋友又分手了。
我説:哪個女朋友?
他説:我的前任,我們倆複合了,在一起半年,又分手了。
我問他:為什麼分手?你們倆當初不是已經分開好幾個月了,怎麼又複合了呢?
然後朋友就説,分手的那幾個月時間,他一直都忘不掉前任,然後在一個偶然的機會,兩個人竟然又遇見了;在遇見之前,兩個人已經刪光了彼此的所有聯繫方式。
他認為,那一次遇見,是冥冥之中的緣分,也是給他們的暗示:應該複合,一定會結婚的.。
但是在一起半年後,兩個人每天都是爭吵,因為一些生活中的小事爭吵,跟他們之前在一起的生活很相似;重要的是,兩個人依舊阻擋不了女生父母的反對。
女生父母堅持她不可以嫁到外地,而朋友又沒有能力在女生的城市買房子安家。
就那樣,兩個人在複合半年後,再一次分手,分手的原因還是跟第一次分手時一樣。
父母不同意他們倆的婚姻,再加上,兩個人總是因為生活中的小事爭吵,很多生活習慣都無法跟對方一致。
你們看過王家衞的電影《春光乍泄》嗎?
在電影中,每一次何寶榮在外面玩累了,弄得一身傷痕後,都會回來找黎耀輝複合,他只需要一句話:“黎耀輝,不如我們重新開始。”
這一句話,就擊垮了黎耀輝堅強的內心,他在何寶榮面前,卑微地愛着,傷痕累累地愛着。
其實這跟大多數情侶的狀態都很相似,分手後心裏面還有彼此,心有不甘,於是在某一次機會再次和好,舊情復燃。
可最後呢?不還是逃不過分手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