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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小時網癮標準是場商業陰謀

欄目: 育兒經驗 / 發佈於: / 人氣:2.97W

40小時網癮標準是場商業陰謀,每週上網40小時以上就可認為是網癮,有望在年內出台的網癮診治標準,初步對網癮作出這樣的界定。消息一出, 網絡一片譁然,各行各業的網友紛紛貼出工作時間表反駁,表示“無網絡無工作”,按照40個小時算,很多上班一族均“被網癮”了。一起看看40小時網癮標準是場商業陰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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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所謂網癮標準的制訂不是一則假新聞,我則懇請相關方面暫且緩行。我是希望,一則,別真被網癮陰謀論所利用,二則,別搞出了一套貽笑後世的可笑標準。

作為一個每週幾乎工作六天,而日常工作無不依賴於電腦處理,並隨時需要網絡溝通、供給與實現的媒體從業人員來説,我最近感到一種從未有過的鬱悶或荒誕。這是關於網癮標準的。因為假如這些標準果真出台的話,無疑意味着,我不僅被網癮了,而且被精神病了。

早在去年8月,由北京軍區總醫院制訂《網絡成癮診斷標準》,首次提出網絡成癮跟賭博成癮和酒精成癮一樣都是精神疾病。時隔一年之後,日前又有媒體報道説,備受關注的網癮診治標準有望年內出台。據悉,衞生部年初委託北京大學第六醫院精神衞生研究所和中南大學精神衞生研究所負責網癮、酒癮的界定標準和治療規範。

初步認定,每週上網40小時以上即可認為是網癮。雖然報道沒再提網癮是精神疾病的概念,但負責該標準制訂的兩家單位悉數為精神衞生研究機構。其中意味,倒也鮮明。

當然,我是不是精神病人,這不重要。我只是不太明白,同樣是一種癮,我們為何從來沒有試圖去制訂一下酒癮標準,煙癮標準,賭癮標準,作假癮標準,當官癮標準,卻偏偏要下力氣來制訂一個網癮標準?畢竟相對於網癮,其它各種癮更加歷史悠久,其害處更不可小看。

同樣不明白的是,這兩次新聞報道的網癮標準制訂方何以截然不同:前次為北京軍區總醫院,今次則為北大第六醫院和中南大學研究所。制訂一個標準,且標準本身幾無出入,那麼有必要這般資源浪費嗎?當然更不明白的是,為什麼在標準制訂者看來,上網時間成為了測量網癮的尺子?如此簡單粗暴的判斷,真的可以成為指導一個複雜社會的標準嗎?專家或相關部門不會弱智至此吧。

直説了吧,我很懷疑,這個所謂的網癮標準是一則假新聞。或許換個角度説,它甚至是一種陰謀論。我已這麼老了,又這麼不招人待見,所以大抵不會被一些戒除網癮機構視為潛在的.資源以備開發。但是隨着標準即將出台,中國將因此出現一塊巨大的富礦,卻是一個可以期待的前景。

事實上就在近日,已有媒體報道指出,我國網癮青少年已經有1300多萬人,戒除網癮已經悄然成為了一門擁有300多家機構,規模達數十億元的產業。那個因以電擊治療網癮而臭名昭著的山東臨沂市精神病醫院,其主辦者楊永信憑治網癮就入賬8100萬元。可以想像,中國目前有多少人或機構在立等着網癮標準出台,然後一哄而上地搶錢?

網癮到底是不是被用於商業利益的策劃,是不是一種陰謀論,或不可遽言。但網癮一詞最初只是一種惡搞,卻是一個事實。全球第一個生造出網癮這個詞的,是紐約心理醫生伊凡戈德伯格,但他從未承認網癮是一種精神疾病。1995年的一天,突發奇想的戈德伯格編造了7條診斷標準,聲稱自己發現了網癮這種精神疾病。

他的這個惡作劇隨即騙倒了他的幾位同事。不過他在事後澄清,網癮並不是一種真正的癮症。如果你把成癮的概念擴大到人的每一種行為,你會發現人們讀書會成癮,跑步會成癮,與人交往也會成癮。戈德伯格説道。

網癮的起源既是一種惡搞,那麼又如何看待一些被人們稱為網癮的人呢?我很懷疑,網癮只是社會與家庭對於孩子們責任的推卸與藉口。因為但凡被指為網癮少年的人,多是那些家庭監護不力,而教育也沒有適時跟進的孩子。所以套用一句話就是,這種網癮不是一種病,而是一種寂寞。

另外值得關注的,是在一些有關青少年悲劇事件的報道中,一些媒體自覺不自覺地將罪責推到網癮上面,而全然無視造成青少年悲劇事件的真正原因,這種刻意誇大網絡使用的危害的手法,同樣是一種不負責任,更是構成了對互聯網的誣衊。

40小時網癮標準是場商業陰謀

其實在一些科學家眼中,所謂的網癮在某種意義上只是一種全新的社交方式。更為樂觀的看法認為,網絡成癮只能稱為一種行為依賴。對網癮的擔憂和半個世紀前人們對電視成癮的擔憂一樣,很大程度上只是出於人們對新技術的恐懼。

這也正像一位中國網民所表示的,70年代説克郎球(棋)害人,80年代説錄像廳害人,90年代説電玩害人,21世紀説網吧害人。社會總能在不同時代樹立一個惡魔形象,把社會問題教育問題簡單映射到這個靶子上。

世上本沒有網癮,別有用心的人多了,也就有了網癮。對於網癮,從來只有理解的不同。在中國網民已達三億之眾,而網絡將愈發普及,人類越來越依賴於網絡運用的時代,若按每週上網40小時即被視為網癮的標準,那麼今後誰人不是賈君鵬,誰人沒有網癮?明乎此,則那個不斷被拋出來的網癮標準的制訂,還有什麼意義?我倒是覺得,現在真正要重視的,不是一些人過度使用或依賴了網絡的現象,而是一些人過度開發網癮市場的現象。

如山東臨圻的戒網院,廣州勵志青少年成長輔導中心南寧培訓機構等。相比網癮而言,它們已堪稱社會公害。

如果所謂網癮標準的制訂不是一則假新聞,我則懇請相關方面暫且緩行。我是希望,一則,別真被網癮陰謀論所利用,二則,別搞出了一套貽笑後世的可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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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第一個網癮標準在去年年底被北京一家醫院制定出來之後,曾引起網友們的一片嘲笑之聲。不過,在今年8月南寧一個“網癮”少年死於戒網中心之後,人們才突然發現,對於成人來説非常可笑的網癮標準,對於孩子們來説卻有可能是致命的。

《三湘都市報》8月25日報道説,今年底國家級的網癮診治標準就有可能出台,據衞生部委託的專家組專家之一高雪屏博士説,網癮標準主要沿用國外的標準,結合國內情況予以修訂,初步確定的標準是每週上網40小時以上,即可認為是網癮。

電擊、羣毆、集訓、徒步遠行……孩子們像是小白鼠一樣,接受着一樣又一樣的試驗,有的甚至要獻出生命。如果不是網癮這個罪名,很難想象會有家長狠下心來,對孩子做出如此冷酷的行為。然而,當一些所謂的專家把網癮上升為精神病,甚至比毒癮害處還大的高度之後,當衞生部也參與進來,把網癮當成一種精神疾病來制定診治標準的時候,這些行為就被家長所認可了。

從網癮標準的制定來看,更具有荒誕性而非科學性。就拿每週上網40小時的標準來説,這對於很多從事文字工作和網絡、軟件工作的人來説,是基本的上網時間。如果認為這是工作需要,不是網癮,那怎麼斷定其他人不是出於需要呢?難道只有工作需要才不是上癮,生存需要、娛樂需要、精神需要就是上癮嗎?相信即使這個標準出台了,用人單位也不會強制職工去治療網癮。而制定標準,必然要有科學性,但網癮的標準卻難言科學性。如果一週上網累計時間39.9個小時,就不是網癮了?如何診斷40小時與39.9小時的病理區別?誰來計時,如何計時?這都是制定標準躲不過去的坎兒。

40小時網癮標準是場商業陰謀 第2張

從另一個角度看,孩子的天性是遊戲,人是在遊戲中學習交往,學習創造,學習規則的,藝術、體育都來自於遊戲。只有現實世界不能給孩子以足夠的遊戲時,孩子才會沉溺於網絡。如果家長多拿出一點時間陪孩子,多給孩子一些遊戲的時間,去做些體育運動、集體遊戲、旅遊等,讓孩子多參與一些社會活動,相信對正處於學習、吸收階段的青少年來説,網絡就不會成為依賴了。

現在的當務之急,並不是去為網癮制定診治標準,而是對學校、對家長、對教育模式進行診治。從各種新聞報道可以看出,沉溺於網絡、為上網而逃學的孩子,大都出於單親或父母很少在身邊的家庭。父母沒盡到教育的責任,卻希望用一個簡單的.方式來改正孩子的缺點,認為可以像治感冒一樣治療教育缺失帶來的遺憾,這本身就是一種錯誤的認識。

網癮,其實是孩子替家長與學校的教育過失買單。而荒誕的網癮標準,更是為家長與學校推卸責任。與其制定這種折騰孩子的標準,還不如給家長制定一個標準,給學校制定一個標準,讓家長與學校負起更多的責任,才能讓孩子們不再“被網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