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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無兒無女老人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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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無兒無女,去世後,留有遺囑的,按照遺囑處理遺產,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

農村無兒無女老人繼承權1

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和父母;如果沒有配偶和父母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繼承;如果老人沒有兄弟姐妹的,其遺產無人繼承的,歸國家所有;老人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法律規定的繼承人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或女婿;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代位繼承人。在老人無子女,且老人對其遺產未訂立遺囑或遺贈協議的情形下,應當在前述繼承人範圍內確定繼承人。

若老人無繼承人,則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歸國家所有,用於公益事業;如老人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農村無兒無女老人繼承權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條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於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律師解析:

老人無兒無女,去世後,留有遺囑的,按照遺囑處理遺產。

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和父母;如果沒有配偶和父母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繼承;

如果老人沒有兄弟姐妹的,其遺產無人繼承的,歸國家所有;老人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如果有老人的外甥(女)、侄子(女)等親屬對老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向法院申請繼承老人遺產,具體繼承份額由法院綜合考慮。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條

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於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農村無兒無女老人繼承權2

一、農村無子女老人遺產誰繼承?

農村無子女老人遺產按照法定繼承將會由其他的繼承人進行繼承。農村無子女老人遺產可以捐贈給國家。也可以留遺囑給自己想要給的人,當然還可以按法定繼承來繼承,死亡當事人的配偶(不管是幾婚,只要有婚姻登記證就是,也不管登記了幾天。)以及父母(包括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養父母)都是遺產的法定第一序位繼承人。原則上,在同一序位繼承人之間,應該均分遺產。

二、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及順序是什麼?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農村無兒無女老人繼承權 第2張
  

三、繼承開始後的'分配原則是什麼?

(一)一般情況下,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應當均等。即各繼承人在對被繼承人所盡扶養義務和各自經濟狀況、勞動能力大致相同的情況下,對遺產應作大體均等的分配。

(二)特殊情況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遺產。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應當予以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3)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屬於繼承人雖然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也願意盡扶養義務,但由於被繼承人有獨立生活來源,明確表示不需要該繼承人提供生活來源和勞務的情況;

屬於被繼承人確實需要接受繼承人扶養,繼承人也願意對其進扶養,但由於繼承人本身是生活有特殊困難且缺乏勞動能力的人,因而無法對被繼承人盡扶養義務的情況,分配遺產時,不能取消或減少他們的應得的遺產份額。

(4)經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繼承人應當本着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

老年人的遺產在發生繼承的時候,是需要考慮到各個法定繼承人的。子女作為第一順位的繼承人時,可以發生繼承。如果沒有子女的情況之下,應當是由其他的法定繼承人繼承。

順位繼承

我們村大孬去世前,在村裏有一片很好的地方是宅基地,上面蓋了五間房子。他一生沒娶老婆,無兒無女,自己也是得急病去世的。

他名字叫大孬,説明下面還有兄弟,沒錯,他還有三個兄弟,分別是二孬、三孬、四孬,這三個兄弟都是有老婆有孩子的。

當大孬突然得急病而死後,他的房子該歸誰?直接就歸了二孬家兒子。

三孬和四孬不願意,因為這個也鬧了不少矛盾,最終房子還是歸了二孬家的兒子,三孬和四孬沒有爭走。

為什麼?

因為這裏面有個順位繼承的方法,大孬沒有孩子,當他去世後,他的房子不會給兄弟,只能給下一代,在下一代中,二孬的兒子年齡最大,於是就理所應當的歸他了。

那有人説這樣豈不是胡説八道嗎?這樣做的根據是啥?這個沒啥根據,就是農村長久以來形成的一種規矩,這個是真正沒有明文規定的。

那有人會問,什麼情況都是這樣嗎?其實也不是,這正是我們下面要説的。

贍養繼承

這裏面還牽涉到一個贍養問題。怎麼回事呢?我們都知道農村有時候兄弟多,比如説一家有兩個兄弟,老大娶媳婦早分家自己住後,他的户口會從家裏户口本上遷出,當老二結婚後,他的户口則必須要跟父母在一起,他無法自己立户,因為規定是,老人必須要有一個監護人。當老人去世,他才能自己立户。

那這個沒兒沒女的老人,都是需要有監護人的,也就是説,假如大孬生前被老三家兒子贍養,那麼他的户口應該和老三家在一起,不管是辦什麼五保户還是醫療保險,文件上有個監護人一欄,都會填老三家兒子的名字。

也就是説,這個老三家兒子贍養着大孬。

那麼,當大孬去世後,他的房子自然就是老三家兒子,這個誰也不能搶,誰也搶不走。

當然了,老三家兒子也是有義務的,他在平時要關心大孬,當大孬生病時,他要負責送醫院救治。當大孬去世,他要負責送終,這是他的責任,而大孬去世後,房屋和遺產歸老三家兒子則是理所當然。

這就是農村的贍養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