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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餐飲制度

欄目: 育兒經驗 / 發佈於: / 人氣:1.62W

在當下社會,制度對人們來説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幼兒園餐飲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幼兒園餐飲制度

幼兒園餐飲制度1

為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個人衞生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衞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髮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應戴口罩。

二、從業人員操作前應洗淨手部,操作過程中應保持手部清潔,手部受到污染後應及時洗手。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洗手並消毒:

1、處理食物前;

2、使用衞生間後;

3、接觸生食物後;

4、接觸受到污染的工具、設備後;

5、咳嗽、打噴嚏或擤鼻涕後;

6、處理動物或廢棄物後;

7、觸摸耳朵、鼻子、頭髮、面部、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後;

8、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後。

四、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更換專用工作衣帽並佩戴口罩,操作前應嚴格進行雙手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消毒。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五、不得將私人物品帶入食品處理區。

六、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打鬧或從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七、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衞生要求。

幼兒園餐飲制度2

為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二、餐飲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進行臨時健康檢查。

三、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四、建立每日晨檢制度。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員,應立即離開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並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症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掌握從業人員健康狀況,並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戴,主管部門留存複印件,以備檢查。

幼兒園餐飲制度3

為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工作人員上班時間統一着單位配發的工作服,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式樣。

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製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

三、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四、從業人員上衞生間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脱去工作服。

五、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

六、每名從業人員不得少於2套工作服。

幼兒園餐飲制度4

為強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員是餐飲服務單位法定代表(負責人)或者由餐飲服務單位授權,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質,對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並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的正式從業人員。

二、大型以上餐館(含大型餐館)、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食堂)、供餐人數500人以上的機關及企事業單位食堂、餐飲連鎖企業總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及承擔重大活動接待任務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設置獨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門,並至少配備1名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上述六類以外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如無條件,可以配備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不得同時在2個以上(含2個)餐飲服務提供者從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四、餐飲服務提供者在食品安全管理員發生變動後,應當在10天內將新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名單向《餐飲服務許可證》原發證機關備案。

五、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是

(1)身體健康並持有效健康證明;

(2)具備相應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知識和工作實踐經驗;

(3)持有效的培訓合格證明,並按要求參加繼續教育培訓。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掌握下列知識:

(1)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範;

(2)常見的食品污染因素及其預防控制措施;

(3)食源性疾病的預防處理原則;

(4)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要求;

(5)餐飲服務其他相關食品安全要求。

七、食品安全管理員的主要職責包括:

(1)組織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培訓檔案;

(2)對從業人員進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檔案,督促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提出工作崗位調整意見並督促落實;

(3)對食品(含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採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採購記錄和食品添加劑貯存、使用進行管理;

(4)組織制定本企業食品安全檢查計劃,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食品加工製作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的執行情況定期進行檢查並記錄、存檔,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為應及時制止並提出處理意見;

(5)對場所環境衞生和餐廚廢棄物處理進行管理;

(6)所在單位發生疑似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時,及時將事故發生情況報告當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採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配合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7)積極配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開展的監督檢查工作,並如實提供有關資料或信息;

(8)其他保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有關的管理工作。

八、食品安全管理員應當每年至少參加1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培訓。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年繼續教育培訓時間應當不少於40學時。

九、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食品安全管理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對12個月內連續3次被不同餐飲服務提供者因履行職責不到位而解聘的食品安全管理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註銷其食品安全管理員資質。

幼兒園餐飲制度5

為規範餐飲服務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工作,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專間及設備,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的大小和數量應能滿足需要。

二、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水池應使用不鏽鋼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製成,不易積垢並易於清潔。採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採用人工清洗熱力消毒的,至少設有兩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飲具使用前應洗淨並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不得重複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四、餐飲具做到當餐回收,當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頓、隔夜。

五、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嚴格按照“除殘渣、鹼水(或洗滌劑)刷、清水衝、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嚴格按照除殘渣、鹼水(或洗滌劑)刷、清水衝、藥物泡、清水衝、保潔的順序操作,並注意要徹底清洗乾淨,防止藥物殘留。

六、消毒後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着物。

七、消毒後的餐飲具及時放入保潔櫃密閉保存備用。盛放消毒餐飲具的保潔櫃要有明顯標記,保潔櫃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保潔櫃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採購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營業執照複印件、消毒合格憑證。

九、清洗消毒餐飲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衞生標準和要求。

十、洗刷消毒結束,及時清理地面、水池衞生,及時處理泔水桶,做到地面無積水,池內無殘渣、泔水桶內外清潔。

十一、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於良好狀態,採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十二、專人做好餐飲具清洗消毒及檢查記錄。

十三、洗滌劑、消毒劑應存放在專用的設施內。

幼兒園餐飲制度6

為不斷提高我園的保教質量和服務質量,確保幼兒健康的成長,快樂的進餐,真正發揮“窗口行業”的作用,為此制定本制度:

1.餐前教師按時做好餐前準備工作,擺好餐桌,餐具。

2.餐前、餐後不組織劇烈運動,以引起幼兒腸胃不適反應。

3. 按當天幼兒實到人數有序分發飯菜,分湯時切忌從幼兒頭上過。分飯的原則為少盛多添。

4. 教師引導幼兒做好餐前飯菜的介紹。

5. 養成幼兒餐前洗手的`習慣,教會幼兒正確的洗手,擦手;學習正確的使用勺子;教會幼兒正確的坐姿,小肚皮挨着小桌子,讓幼兒更加舒服的進餐。

6. 照顧幼兒進餐,根據幼兒的食量,及時為幼兒添加飯菜,讓幼兒吃飽吃好。

7、要精心照顧幼兒進餐,特別是身體不適幼兒及病癒後和吃飯慢的幼兒。

8、培養幼兒良好的進餐習慣如不挑食、不浪費糧食,保持桌面、地面和衣服的乾淨,進餐時不大聲講話,專心吃飯等。

9. 嚥下最後一口飯菜才能離開座位,飯後養成漱口的習慣。

10. 吃完飯之後,讓養成自己送碗的習慣,勺子和碗分開放,注意輕拿輕放,進餐時產生的垃圾扔到垃圾桶裏,然後洗手洗嘴,並用毛巾擦乾。

11. 教師在幼兒午餐時注意觀察孩子的情緒,餐前避免批評孩子,發現情緒異常孩子要及時瞭解情況。孩子情緒有波動時,應先安撫,等情緒穩定後方可進餐。

12. 幼兒進餐時間不得少於20~30分鐘,不得催食、包食(小班個別情況除外),保證幼兒吃飽每餐飯。

13、稀飯、菜湯、開水等要進行降温後才能給幼兒飲用,放在安全的地方。

14. 就餐後剩餘食品及時送回伙房,各種食品教師不能私自帶回家,每發現一次罰50元。

15.不許侵佔幼兒伙食,特別是定量食品、兩點食品,一次100元,嚴重者辭退。

幼兒園餐飲制度7

為規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培訓,保障公眾餐飲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按照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訂的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計劃,組織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標準、加工操作規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加強誠信守法經營和職業道德教育。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接受不少於40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集中培訓。

四、培訓方式採取集中講授和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五、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