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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車行駛中三個最易出危險的“時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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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車行駛中三個最易出危險的“時辰”,交通安全專家根據對交通事故發生時間段的研究,發現駕駛人開車時至少有三個“危險時段”值得注意。 由於受生理、心理、年齡、身體條件及行車環境等諸多因素的影響,駕駛員在行車中往往會產生各種各樣的錯覺,導致錯誤操作而造成險情。一起看看駕車行駛中三個最易出危險的“時辰”。

駕車行駛中三個最易出危險的“時辰”1

凌晨時分凌晨1時至3時

萬物處於“休眠狀態”,使駕駛員容易產生道路“空曠”的感覺,於是便天馬行空,超速駕駛。而這段時間人的生理節律處於大腦反應遲鈍、血壓降低、手足血管神經僵硬麻痺的狀態。由於極度疲勞,心臟功能不好的人還容易誘發心臟驟停、心肌梗塞和腦血栓等,這些都潛伏着交通事故的危機。

午間時分上午11時至下午1時

經過上午的`勞累,人的大腦神經已趨疲勞,反應靈敏度減弱。加上有的長途車司機急於趕路,把本該吃飯的時間一拖再拖,有的乾脆每天只吃早、晚兩頓飯,中午時飢腸轆轆,腹中空空,手腳疲軟,極易出現意外。而午餐後人體內大量血液作用於胃腸等消化器官,腦部供血相對減少,因此會出現短暫的睏倦感和注意力分散。這段時間千萬不要急於加班開疲勞車。

駕車行駛中三個最易出危險的“時辰”

黃昏時分下午5時至7時

據不完全統計,下午5時至7時發生的交通事故約佔全部事故的1/4,因此尤需小心。黃昏時分光線由陰轉暗,司機容易出現視覺障礙,導致判斷失誤,措施不當。加上經過一天的旅途勞頓,會出現眼乾、喉燥、頭暈目眩、耳鳴、出虛汗、打呵欠等一系列疲倦症狀。另外,行人在行走時也由於出現視覺障礙而導致觀察不清,躲讓過往車輛判斷不準,加之回家心切,行走速度快,也極易造成交通事故。

駕車行駛中三個最易出危險的“時辰”2

駕車行駛注意事項

1、正確使用轉向燈

轉向燈是表示汽車動態信息的最主要裝置,安裝在車身前後,在汽車轉彎時開啟,它為行車安全提供了保障,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按規定使用轉向燈,使人們提前知道汽車的動向,做出正確的判斷。

汽車行至一般平面交叉路口,應根據路面寬度、交通流量的大小以及當時的行駛速度,在距路口30-10米的地方,按轉彎方向開啟轉向燈,如向右轉彎和向右變更車道須開啟右轉向燈,如向左轉彎或向左變更車道須開啟左轉向燈。轉入設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應在進入導向車道前開啟轉向燈。

駕車行駛中三個最易出危險的“時辰” 第2張

汽車駛入或駛出環形交叉路口時,應根據行駛方向,開啟相應的轉向燈。

在車輛行駛中,當本車道交通不暢,需要變更車道時,應通過後視鏡,觀察相鄰車道是否空閒,在不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情況下,應事先開啟相應的轉向燈,然後再變更車道。

汽車掉頭時,應開啟左轉向燈,並注意觀察汽車前、後有無來車,然後再行掉頭。

在沒有標記道路中心實線的路段,需要超車時,應開啟左轉向燈並鳴喇叭(在禁鳴路段除外)。如果是被超車,應靠右讓行。

當行駛中需要靠邊停車時,應事先開啟右轉向燈,並注意觀察汽車右後方交通動態,再行靠邊。

當駛離停車地點時,應事先開啟左轉向燈,並注意觀察汽車左後方的交通動態,再駛向行車道。

2、正確選擇車道

在劃分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機動車在機動車道行駛。

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機動車在中間行駛。

在劃分小型機動車道和大型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小型客車在小型機動車道行駛,其他機動車在大型機動車道行駛。

大型機動車道的車輛,在不妨礙小型機動車道的車輛正常行駛時,可以借道超車;小型機動車道的車輛低速行駛或遇後車超越時,須改在大型機動車道行駛。

在道路上劃有超車道的,機動車超車時可以駛入超車道,超車後須駛回原車道。

3、可以優先行駛的幾種情況

導致車禍發生的原因很多,駕駛員欠缺正確的路權觀念是很重要的因素之一。開車沒有路權觀念,不僅容易肇事,而且一旦打起官司往往處於不利甚至敗訴的局面。

總的來説,所謂道路優先權就是在有紅綠燈信號的路口,依紅綠燈指示行駛。沒有紅綠燈信號的路口,則是幹道優於支道先行。可是駕駛人如何知道自己的車行駛在幹道還是支道上?通常來説,在路口看到倒三角形的交通標誌上有個“讓”字、八角形的交通標誌上有個“停”字、地上倒三角形白色標線和一個白色的.“停”字等到四種情況,即代表自己的車在支道上。

如無信號燈和這些標誌、標線,沒有幹、支道之分的路口,公共汽車、電車享有先行權。在進入路口時,應先觀察右側車道有無車輛駛入,如果有,則應讓右側車道的車輛先行。

借道通行的情況下,在本道正常通行的車輛享有先行權。

上下坡道時,上坡車享有先行權;但要避讓已行至坡道中途的下坡車。

進入環形路口的車讓已在路口內的車先行;讓行車輛須停車或減速瞭望,確認安全後,方能通過。

4、轉彎

遇轉彎路段時,注意減速、靠道路右邊行駛。

在有交通信號或交通標誌控制的交叉路口,車輛向左轉彎時,應緊靠路口中心點小轉彎。向右轉彎遇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機動車須依次停車等候。

5、倒車

倒車前駕駛員應注意觀察周圍環境、情況,選定倒車路線,看清前後有無來車,確定安全後,方可倒車。倒車時要穩住油門,控制車速,不要忽快忽慢,車速不要超過5公里/小時,並要掌握“慢行車,快轉向”的操作方法。要注意車前後情況,確定汽車後面在你視線看不到的“死角”處的確沒有行人或障礙物時再行倒車,不可在情況不明或無把握的情況下貿然行動。

倒車時特別要注意四周有無小孩站立和活動。

凡在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路、彎路、窄路、橋樑、陡坡、隧道和交通繁華路段不準倒車。

6、掉頭

掉頭時應選擇安全、寬闊等易於掉頭的地方進行,儘量避免在情況複雜的路段掉頭。而在鐵路道口、人行橫道、彎路、窄路、橋樑、陡坡、隧道和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不準掉頭。

汽車掉頭時應開啟左轉向燈,減速慢行,進入轉向地點後應迅速向左轉動方向盤掉頭。

7、會車

駕駛員在會車時必須遵守交通法規,自覺做到“禮讓三先”,即“先讓、先慢、先停”。應在會車前弄清來車及路面等交通情況,選擇適當的會車地點,靠右通過,做到安全會車。

在沒有劃中心線的道路和窄路、窄橋上會車,可先減速,然後靠右,控制車速,穩住方向盤,同時觀察右側的情況,保證非機動車和行人的安全,然後緩慢通過。在狹窄路段會車有困難時,有讓路條件的一方應讓對方先行。

在道路前方有障礙物或非機動車的情況下會車,應讓對方先行,同時根據對面來車的速度、路面等情況選定交會點,避免在障礙物處和超越非機動車輛時會車。

行至窄橋處,應正確估計雙方距橋的遠近和車速。車速慢、距橋遠的車輛應主動減速讓車,讓距橋近、車速快的車輛先通過,切不可盲目搶行,以防發生碰擦。

在視線不清的情況下會車,更應提高警惕性,降低車速;夜間會車,注意及時變換燈光,應在對面來車150米以外互閉遠光燈,改用近光燈,必要時可停車避讓。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不能連續用遠光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