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房標準,政府部門在城市建設過程中,難免會對一些老舊小區改造,對於選擇產權置換的業主,按照面積分給安置房,如果安置房質量問題,拆遷户入住後可以向政府部門反映,現在分享拆遷安置房標準。
一、拆遷安置房的分類:
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浦江兩岸進行的世博動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麼區別,屬於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二、拆遷安置房需要如何以下條件:
1、符合設計規範;
【標準參考】
1.1層高:住宅標準層層高為2.9m,頂層閣樓檐口高度不得高於2.2m。
1.2屋面:多層住宅宜採用坡屋面,中高層、高層住宅宜採用平屋面。
1.3外牆:按建築節能50%標準考慮節能措施,優先採用自保温系統;
1)立面裝飾主要材料為彈性塗料,採用石材或面磚裝飾的不得超過三層;
2)框架、剪力牆體系建築物填充牆宜採用alc砂加氣砌塊。
3)儘量控制各向窗牆比。
1.4內牆、頂棚:
1)套內牆體應按設計砌築到位,除廚房、衞生間外,一般牆面採用1∶1.6混合砂漿抹面,白水泥兩度;
2)廚、衞之間隔牆厚度不宜小於200mm;
3)除外底層外,單元門廳、樓梯、走廊等部位的內牆、頂棚採用塗料裝飾。
1.5門窗:
1)外窗採用隔熱鋁合金型材,中空厚度應不小於12mm;
2)單元外門採用鋼質安全防衞門,設置門禁及對講系統,門扇上留有一定面積鋼化玻璃,確保通視;
3)套型户門為鋼質安全防衞門(a、b鎖),符合防火要求;套內房間門統一作留洞處理。
1.6樓面、地面:
1)底層門廳、電梯候梯廳、走廊應鋪設防滑地磚;
2)多層住宅樓梯踏步、休息平台應鋪設防滑地磚;中高層、高層住宅樓梯間宜採用水泥砂漿面層,五層以下采用耐磨地坪;
1.7樓梯、電梯:
1)樓梯應符合消防疏散要求;
2)12層及以上住宅,每單元內應設置一部可供擔架出入的醫梯;無障礙電梯和消防電梯的設置應符合規範要求;
3)電梯載重量客梯不低於800kg,消防梯不低於1000kg;應選用中檔以上、安全可靠、便於維護的產品;
4)電梯門套應選用石材或不鏽鋼裝飾;
5)樓梯、門廳、走廊應設置節能自熄開關。
1.8陽台:
1)陽台內應佈置洗衣機位置及相應給排水專用管道,設置污水收集系統;
2)宜設置封閉式生活北陽台。
1.9欄杆:
1)陽台、露台應採用鋼筋混凝土欄板、欄杆,高度、式樣等由設計確定並符合規範要求;
2)樓梯、無障礙坡道欄杆宜選用不鏽鋼材質。
1.10空調機位:
1)空調室外機位應考慮便於安裝及維護,應儘量靠近窗洞口設置,平面圖中應詳細標明留洞位置;
2)空調室外機位護欄、裝飾百葉應選用鋁合金或不鏽鋼材質,表面色彩由設計確定;
3)空調冷凝水應有組織排水。
1.11單元入口:
1)單元底層入口應以組團為單位統一設計,設置雨蓬;有條件的設置門廳,考慮信報箱、設備表箱、告示、門牌等功能,避免管線外露;
2、牆面採用面磚飾面到頂,頂棚作吊頂處理。
1.12車庫:
1)每單元應設置非機動車車庫、車位,非機動車車位應配備電瓶車插卡充電系統;
2)12層以上應設置地下車庫;
3)每套住宅應配置汽車車庫(位)1個,非機動車庫(位)3個。
注:上述標準參考是以某市公佈標準為例,其他地區的具體標準應根據當地房產部門公佈結果為準。
2、每套房屋面積不低於45平方米;
3、要符合國家安全和技術標準,具體説要有房屋驗收合格證,所有的證照應齊全,從修建到竣工都必須達到安全標準。
三、拆遷安置房的優勢所在。
1、拆遷安置房是現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優越,小區配套較完善;
2、户型適中,以小兩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為主,即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內的户型佔絕大多數,而且大部分為多層建築;3.政府統建的房屋質量較為穩定;
4、安置房依託地理優勢和小區配套優勢,升值比率與經濟增長週期吻合,升幅較快。
一、政府交出的拆遷安置房應該達到什麼標準?
拆遷安置房需具備三個條件:
1、符合設計規範;
2、每套房屋面積不低於45平方米;
3、要符合國家安全和技術標準,具體説要有房屋驗收合格證,所有的證照應齊全,從修建到竣工都必須達到安全標準。
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户,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範之外,還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但如果拆遷安置房取得房權,並且沒有規定限制對外出售,或者限制轉讓的期限已滿,這樣的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沒什麼區別,這樣的安置房可以買賣。
二、買賣安置房的風險有哪些?
1、政策因素。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
此類房屋產權雖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一定期限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麼區別,屬於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價格因素。
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大多是在簽訂了拆遷安置協議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況下轉讓買賣的。由於從訂立安置協議到房屋交付,中間間隔時間長、變化大,特別是價格不斷上漲,到交房時的價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遷户認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失,因此拒絕交房,要求漲價,最終導致雙方的矛盾加劇,引起訴訟。
3、人的因素。
因此,為減少矛盾、避免糾紛,購置拆遷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質,一般來説對已經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開發公司或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產權資料、土地性質等狀況,如房屋尚未建造或正在建造,買家非但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而且還要承擔安置房的具體結構、朝向、小區環境改變等不確定的風險。其次是訂立協議時要出售方全體共有人簽名,以減少風險。
綜上所述,政府部門在城市拆遷過程中,少不了對拆遷户進行安置,政府會建設一批拆遷安置房。這樣的房子要符合普通商品房質量要求,面積也有最低限制,拆遷户可以選擇產權置換加貨幣補償等綜合方式。安置房補償是根據拆遷面積按照一定比例折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