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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夫妻名義同居的認定標準

欄目: 家居生活 / 發佈於: / 人氣:1.55W

是當事人有較固定的住所;二是保持較穩定的性關係;三是斷續或較長時間在一起共同生活;四是雙方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以夫妻名義同居的認定標準1

一、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認定標準

(一)採取明示的方式。即同居人以明示的方式表明他們是夫妻關係,例如對別人説他們是夫妻,或者有配偶的人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的,因為舉行結婚儀式本身就有一種公開性。

(二)採取非明示的方式。即同居人沒有明示表示他們之間是夫妻關係,但他們的行為舉止等日常生活狀態在別人看來等同於夫妻,即讓別人有理由認為他們是夫妻。

例如當事人以夫妻名義購買住房的、當事人同居生活,一方生病時另一方以配偶的名義簽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親的名義在醫院簽字,當事人以父母的名義為子女慶祝滿月等,也可以作為認定“以夫妻名義的”證據。

二、同居的問題是如何規定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四十二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關於適用〈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條規定,即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以夫妻名義同居的認定標準
  

三、未結婚以夫妻名義生活會有哪些法律後果

我國現行婚姻登記制度側重對合法登記婚姻的保護。故新的事實婚姻關係雖然不受民事法律的認可,但仍受刑法關於重婚罪的調整。

根據最高院相關批覆,上述條例發佈施行後,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具體而言,以下三種情形會有不同的法律後果:

(一)1994年2月1日之後,男女雙方均未與他人登記結婚或喪偶的情況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即便按照傳統習俗舉辦婚禮並結婚生子,但仍不具有法律上的合法婚姻關係,只能算作同居關係。

如果感情破裂很有可能出現財產分割、小孩撫養糾紛,但往往卻因不注重保留證據而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如果一方死亡,另一方並不享有法定繼承權,這在喪偶老人“夕陽戀”中會較多出現的問題。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或沒有配偶但與有配偶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經法院審查,認為男女雙方確是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即以夫妻關係相待,羣眾也公認的,則應認定事實上的重婚。

有配偶者構成重婚罪,沒有配偶的另一方若對此知情,也構成重婚罪。

(三)1994年2月1日之前已與他人形成事實婚姻關係的,但在此之後與他人登記結婚的,登記婚姻受法律關係保護,但登記結婚後仍保持原來的事實婚姻關係,則構成重婚罪。

1994年2月1日之前已與他人形成事實婚姻關係,1994年2月1日之後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因前後兩個婚姻均不受登記保護,則行為人不構成重婚罪。

以夫妻名義同居的認定標準2

一、民法典以夫妻關係同居怎麼認定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行為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當事人有較固定的住所;二是保持較穩定的性關係;三是斷續或較長時間在一起共同生活;四是雙方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行為在民事上應負的責任包括:

1、停止侵害。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判決當事人解除非法同居關係,停止繼續侵害合法配偶權益;

2、損害賠償。有配偶的人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向過錯方請求損害賠償,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賠償;

3、離婚時分割財產和確定子女撫養權歸屬時,無過錯方應得到照顧。如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房改房。

離婚時,如果是過錯方取得房屋產權的,過錯方應給予無過錯方按該房屋市場價一半金額以上的補償,或對產權按照顧無過錯女方及子女作分割。對有證據證實固定資產或其他價值較大的財產,屬於過錯方購買給第三者的,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以夫妻名義同居的認定標準 第2張
  

二、離婚的過錯認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在婚內和對方以夫妻關係同居的這種行為,已經構成了重婚罪,最輕的就是在離婚的時候才分一些財產,稍微嚴重一點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