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郜媽:離婚時究竟要不要孩子呢?

欄目: 育兒經驗 / 發佈於: / 人氣:2.79W

去北京時,跟在新浪親子網服務的先子見面,閒聊中先子拋給我一個問題:“郜媽,如果夫妻離婚,你認為媽媽一定要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嗎?”

郜媽:離婚時究竟要不要孩子呢?

我回答:“不盡然,要看孩子究竟願意跟誰。”

“那如果孩子還很小,不能也不會做選擇呢?”

“那就要看孩子,究竟是跟爸爸或媽媽那個會得到更好的照顧。”

先子一聽眼睛亮了起來向我提要求:

“郜媽,最近我們正好要在網上討論這個話題,能否請你發一篇博文來談自己的看法。”

其實早在半年多前,我就曾針對“離婚後孩子究竟要跟誰?”這個觀點發過兩篇博文“善意的缺席”、“放棄你是因為愛你,建議離婚媽媽們-

1.站在愛孩子的立場,離婚時要去評估爸爸或媽媽那一方能提供給孩子更有利的生活環境,其包括經濟條件、可以提供照養孩子的人力、對孩子負責任的程度、自我情緒管理的能力較強…。如果媽媽大多數的條件較丈夫一方來得差,就要忍痛放棄對孩子的監護權。

2.做媽媽的若還不能走出失婚的傷痛與氣憤情緒,而會忍不住用“較勁”的心理跟丈夫對着幹,因而造成孩子情緒上波動的話,請暫時放棄跟孩子見面的權利。因為權利和義務是相對的,為了孩子好而選擇了放棄對孩子的撫養權,就要有義務不去幹擾孩子的生活。

當時得到不少博友們的迴響,其中絕大部分的媽媽都是站在“死也要跟孩子在一起”,認為“永遠不要放棄自己的孩子,只要能靠自己的勞動生存下來,就不要離開自己的骨肉,母親是任何人取代不了的,母親對自己孩子只有奉獻,這是做母親的責任。”。

的確在孩子的成長中,母親是居於無可取代很重要的地位,但對孩子而言父親和母親也一的樣重要。然而在最殘酷也最真實的人生中,我們每個人都必須時時去面對選擇,許多選擇都是未知其究竟是好還是壞的情況下被迫做的決定,我們只能在最壞的情況下,撇開情感的糾葛,去選擇一個我們認為“可能”會較好的路去走。

因此當發現自己無法勝任父母之職時,究竟是要堅持把孩子跟自己綁在一起?還是該勇於坦承自己的”無法勝任,將孩子託付給能帶給孩子正常生活的一方?這是不得不走向離婚之途的媽媽們,必須要去學習拋開世俗對“拋棄孩子就非好媽媽”觀念的認定,讓自己能不必面面俱到,安然站在得失的中間點上,試着用“愛心”與“智慧”去做的最困難與最痛苦的決定-

不是因為不再愛孩子,而是因為要去學習如何才能把最好的愛給孩子。

Tags:郜媽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