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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質量評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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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質量評定原則,又稱生存質量、生活質量,其定義多種多樣,較普遍適用的定義是:以社會經濟、文化背景和價值取向為基礎,現在就來學習生活質量評定原則和相關內容吧。

生活質量評定原則1

一、日常生活活動能力評定

日常生活活動(activity of daily living,ADL)指一個人為了滿足日常生活的需要每天所進行的必要活動,包括進食、梳粧、洗漱、洗澡、如廁、穿衣等,功能性移動包括翻身、從牀上坐起、轉移、行走、驅動輪椅、上下樓梯等。日常生活活動能力的概念由Sidney Katz於1963年提出,是指一個人為了滿足日常生活的需要每天所進行的必要活動的能力,反映了人們在家庭(或醫療機構內)和在社區中最基本的能力。

1、ADL分類

日常生活能力分為基礎性日常生活活動能力(BADL)和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能力(IADL)。基礎性日常生活活動能力(BADL)是指病人在家中或醫院裏每日所需的基本運動和自理活動。包括生活自理活動和進行功能性移動兩類活動。自理活動包括進餐、洗漱、如廁、穿衣等;功能性移動包括翻身、起牀、行走、上下樓梯等。完成這些活動是達到迴歸家庭的必要條件;評估結果反映了個體較粗大的運動功能,常在醫療機構中應用。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能力(IADL)是指人們在社區中獨立生活所需的高級技能,常需藉助各種工具。包括購物、家務、使用交通工具、娛樂活動、旅遊等。完成這些活動是達到迴歸社會的必要條件;評估結果反映了較精細的運動功能,常用於社區老年人和殘疾人。

2、ADL評定內容

①體位轉移能力:牀上體位及活動能力、 坐起及坐位平衡能力 、站起及站立平衡能力 ②個人衞生自理能力:更衣 個人衞生(清潔和修飾) 進食(準備食物和使用餐具) ③行走及使用交通工具的能力:室內、室外行走、上下樓梯、使用輪椅、上下汽車 ④交流能力:閲讀書報、書寫、識別環境標記、使用輔助交流工具(如錄音機、計算機等) ⑤家務勞動能力:購物、備餐、照顧孩子、安全使用生活用品、清潔家居 ⑥社會認知:社會交往、解決問題的能力、記憶力。

3、 ADL評定的方法

提問法 通過提問的方式來收集資料進行評價。包括:口頭提問和問卷提問。可以在電話中進行,或郵寄問卷。儘量讓本人回答問題。瞭解總體情況時使用。

觀察法 直接觀察ADL實際的完成情況。包括家庭觀察法和實驗室觀察法。彌補提問法主觀性強,可能與實際表現不符的缺陷。

量表檢查法 標準化設計,統一的內容,統一的評價標準。信度、效度、靈敏度檢驗。

生活質量評定原則
  

4、 常用評定量表

(1) BADL的評定方法很多,常用的評定方法有:Barthel指數或改良Barthel指數(首選)、Katz指數(範圍大)、修訂的Kenny自理評定和PULSES(六方面)等。

Barthel指數(the Barthel index of ADL)是在1965年由美國人Dorother Barthel及Floorence Mahney設計並制訂的,是美國康復治療機構常用的一種ADL評定方法。Barthel指數評定很簡單,可信度、靈敏度較高,是應用較廣、研究最多的.一種ADL評定方法。主要適用於檢測老年人治療前後的獨立生活活動能力變化,反映了老年人需要護理的程度,適用於患有神經、肌肉和骨骼疾病的長期住院的老年人。

我國自20世紀80年代後期在日常生活活動能力評定時,也普遍採用這種評定方法。Barthel指數記分為0~100分。 100分表示患者基本的日常生活活動功能良好,不需他人幫助,能夠控制大、小便,能自己進食、穿衣、牀椅轉移、洗澡、行走至少一個街區,可以上、下樓。 0分表示功能很差,沒有獨立能力,全部日常生活皆需幫助。 根據Barthel指數記分將日常生活活動能力分成良、中、差三級>60分為良,有輕度功能障礙,能獨立完成部分日常活動,需要部分幫助; 60~41分為中。有中度功能障礙,需要極大的幫助方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 ≤40分為差,有重度功能障礙,大部分日常生活活動不能完成或需他人服侍。

生活質量評定原則2

Barthel指數

根據臨牀效應檢驗,有研究者對Barthel指數得分進行了賦值

生活質量評定原則 第2張
  

改良Barthel指數評分標準(簡體中文版)

基本的評級標準:每個活動的評級可分5級(5分),不同的級別代表了不同程度的獨立能力,最低的是1級,而最高是5級。級數越高,代表獨立能力越高。

1、 完全依賴別人完成整項活動。

2、某種程度上能參與,但在整個活動過程需要別人提供協助才能完成。

注:“整個活動過程”是指有超過一半的活動過程。

3、 能參與大部份的活動,但在某些過程中仍需要別人提供協助才能完成整項活動。

注:“某些過程”是指一半或以下的工作。

4、 除了在準備或收拾時需要協助,病人可以獨立完成整項活動;或進行活動時需要別人從旁監督或提示,以策安全。

注:“準備或收拾”是指一些可在測試前後去處理的非緊急活動過程。

5、 可以獨立完成整項活動而毋需別人在旁監督、提示或協助。

改良Barthel指數總分評級標準

0-20分=極嚴重功能障礙

21-45分=嚴重功能障礙

46-70分=中度功能障礙;

71-99分=輕度功能障礙;

100分=ADL完全自理

每一項活動的個別評分標準:

(1) 進食

進食的'定義是用合適的餐具將食物由容器送到口中。整個過程包括咀嚼及吞嚥。

評級標準:

0分:完全依賴別人幫助進食。

2分:某種程度上能運用餐具,通常是勺子或筷子。但在進食的整個過程中需要別人提供協助。

5分:能使用餐具,通常是勺子或筷子。但在進食的某些過程仍需要別人提供協助。

8分:除了在準備或收拾時需要協助,病人可以自行進食;或進食過程中需有人從旁監督或提示,以策安全。

10分:可自行進食,而無需別人在場監督、提示或協助。

先決條件:病人有合適的座椅或有靠背支撐,食物準備好後放置於病人能伸手可及的桌子上。

進食方式:嘴進食或使用胃管進食。

準備或收拾活動:例如:戴上及取下進食輔助器具。

考慮因素:病人進食中如有吞嚥困難、嗆咳,則應被降級;不需考慮病人在進食時身體是否能保持平衡,但如安全受到影響,則應被降級;胃管進食的過程不需考慮插入及取出胃管。

(2) 洗澡

洗澡包括清潔、沖洗及擦乾由頸至腳的部位。

評級標準:

0分:完全依賴別人協助洗澡。

1分:某種程度上能參與,但在整個活動的過程中需要別人提供協助才能完成。

3分:能參與大部份的活動,但在某些過程中仍需要別人提供協助才能完成整項活動。

4分:除了在準備或收拾時需要協助,病人可以自行洗澡;或過程中需別人從旁監督或提示,以策安全。

5分:病人可用任何適當的方法自行洗澡,而無需別人在場監督、提示或協助。

先決條件:病人在洗澡的地方內進行測試,所有用具都須放於洗澡地方的範圍內。

洗澡方法 :盆浴(浴缸)、淋浴(花灑)、抹身、用桶或盆、沖涼椅或浴牀。

準備或收拾活動:例如:在洗澡前後準備或更換清水,開啟或關閉熱水器。

考慮因素:包括在浴室內的體位轉移或步行表現,但不需考慮進出浴室的步行表現,不包括洗頭、攜帶衣物和應用物品進出浴室及洗澡前後穿脱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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