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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婆家勤快點還是懶一點

欄目: 心理健康 / 發佈於: / 人氣:1.74W

在婆家勤快點還是懶一點,許多女人結婚之後,是和婆婆分開住的,但過年過節是需要回婆家的,在婆家裏許多女人不知道是勤快一點好還是懶一點好,下面是在婆家勤快點還是懶一點的內容!

在婆家勤快點還是懶一點1

在婆家懶一點。勤快可以,但是不能太勤快。

這個想法是從從好友處感受到的,像她那樣天生勤快做慣事情的人,你要讓她休息可能真的是比較的難的,所以呢,還是要做點事情來排遣一下的。

但是呢,就算是這樣也千萬不要勤快過頭。畢竟人呢,其實都是有點懶惰因子的啊。

萬一婆家對於你的勤快樣子看慣了,也覺得事情都是應該交給你來做的時候,這個時候你想偷個懶就不是那麼的容易了啊。

而且,也就是一個習慣問題,你如果經常勤快,剛開始可能他們還是覺得這個姑娘很好啊,這麼能幹勤快。

在婆家勤快點還是懶一點

可是時間久了,他們就不會有這樣的感覺了,就是覺得應該如此的,那麼你一偷懶,他們反而會覺得:這孩子現在變懶了嘛?做個事都有意見的樣子之類的',這樣對於婆媳間的關係就會有影響的。

因此呢,最好一開始就不要太勤快,這樣才能給自己一個慢慢進步的時間,才能讓婆家覺得你是一點點的為了他家兒子而變勤快的呢。

要挑準時間,挑準事情去勤快:

這個呢,就是我自己的心得啦。雖然説我們做人不能太圓滑,但是在家裏的時候還是可以賣弄一些無傷大雅的小聰明的。這樣就會既不讓自己累到,也能獲得稱讚,就算一個不小心露陷了,最多也是被評價説你調皮而已。

在婆家勤快點還是懶一點2

我媽,輕微重男輕女。

但只要我不跟我弟比,我媽還是比較愛我的。我大學畢業之後,我媽開始給我介紹對象,全部都是我們縣的。

用我媽的話説,她理想中的嫁女兒,就是十分鐘,她能見到我,十分鐘,我也能見到她。

我媽這個人文筆極好,結婚前後,一直保持了寫日記的習慣。我家裏的姐姐看我媽寫的日記,曾經看哭過。我小姨夫也説,我媽寫了一手好字。

我經常想,我從小喜歡寫作,可能受我媽的影響極大。因為我還在上國小二年級的時候,我媽就給我買了大量的作文書。這在農村,是很少見的。

等到我大點了,我媽就跟我一起到書店租書看,我選武俠,她選言情。

去年,我鼓起勇氣寫了一部分的家史也是受我媽的影響。我媽一直説,讓我把她這吃苦的一生寫下來。我雖然寫了一部分,但是卻依舊沒有展現全貌,實在是因為寫的過程,太痛苦了。

在婆家勤快點還是懶一點 第2張

小時候,我一直跟我弟弟比較,對我媽始終抱有了極大的“怨言”。

我是那種自小就指責父母偏心眼的孩子。等到長大了,遠嫁,歷經了世事,才發現我媽其實是個好媽。某種意義上來説,沒有我媽,就沒有如此懂得保護自己的我。

我不斷相親的'那段時間,我媽説了無數的名言,很多都被我寫了下來。比如,我曾經相親的一户人家,從父母到孩子都特別能吃苦,特別能幹活,我媽立馬就否決了。

我媽説:“我女兒在這樣的人家指定呆不了,她就沒那麼勤快,沒那麼能吃苦。”

那時候並不懂我媽的這些話,結婚生子之後,才慢慢明白我媽説的太對了。

我自小閒適懶散,實在不適合那種非常上進的人家。你看,事情有雙面,別人上進是好事,但是並不一定適合你。

當然,我現在的老公,我媽也沒相中,嫌遠。我自己非要嫁,等到我第一次去婆婆家的時候;

我媽就説了這樣一番話:“你記住了,你去了,少幹活,少説話,學懶一點,你是什麼樣就什麼樣,不用太殷勤了。她們能看上就看,不能看上就算了。

還有就是他們要是準備一間房,你一定不能隨着,還沒結婚呢。去了,這婚事也不算成,你自己去了先看看情況,再説嫁不嫁。”

對,這就是我媽。

導致我對婆家態度的要求極高。窮富暫且不論,但是對我的態度一定是要拿出來的。

我第一次去了我婆婆家,那真的是什麼都沒幹。原因之一,就是因為對方家裏太冷了,我只顧着守着火爐取暖了。另一個則是,別説我未來的婆婆不讓我幹活了,被娶進門的兩個嫂嫂,只要有我婆婆在,也都是不幹活的。

於是,懶這個問題,完全解決了。

我婆婆三個兒媳婦,我大嫂就一個愛好,喜歡睡懶覺,都是我大哥起牀做飯。

在婆家勤快點還是懶一點 第3張

我二嫂不喜歡做飯,他們結婚十幾年,家裏的飯99%都是我二哥做的。等到了我這裏,是小兒媳婦,結婚的前三年裏,跟着婆婆吃住,連個碗都沒洗過。

其實,我真心覺得,女孩子去婆家,最好要顛覆傳統的“要勤快,要多幹活”這樣的囑咐。

尤其是第一次去的時候,可以幫忙,但是絕不能大包大攬了。畢竟,你去婆家,你是客,他們本該對你有一定的尊重和客氣。若是他們看重你,自然不會讓你第一次去的時候,就又做飯,又刷碗。

我始終認為,第一次去婆家,婆家就以一種挑剔的眼光挑剔你,這樣的人家,最好還是慎嫁。還沒結婚就開始挑剔了,結了婚,自然有更多的事情等着你。

言多必失。

女孩子第一次去婆家,用我媽的話説:“彼此都不知道對方的秉性,説多了反而容易造成誤會。少説話,多聽聽對方家裏怎麼説。那些大事,你自己不要做主,等他們來咱們家的時候,我們大人再商量。”

其實,説白了,就是讓我第一次去婆家的時候,矜持一點,不要太放飛自己了。

我實不是一個迂腐之人,但我覺得我媽説的很對。

因為我真的遇到過那種,還沒結婚,就開始摻和男方家裏事的女孩子。人家的哥嫂怎麼過日子,她看不慣。人家的父母怎麼分財產,她也看不慣,還沒結婚,就先吵了起來。

可細想,完全沒必要。

你少説話,多看看。你覺得是個好人家,就跟父母商量着嫁,你覺得不是個好人家,那麼自己心裏清楚,分手就可以。

完全沒必要還沒結婚,就摻和進去。

就如同《知否》裏所説,女人的厲害要在裏頭,不要都在外頭。那些越是精明厲害的越是不動聲色。那些喊打喊殺的,落了不好的名聲,反而也起不了什麼好作用。

但願女孩子第一次去婆家的時候,有這樣的“心機”。不是多壞,只是學會更好地保護自己。

至於分房間這件事。

實在是有前車之鑑。

我媽閨蜜的兒子,帶了一個女孩回家。她本來準備了兩間房。但是,到了晚上,人家兩個人就沒有分房間的想法。

到了第二天早上,日上三竿了,家裏的親戚都來相看這個女孩了,兩個人還沒起牀。

我媽的閨蜜,想去叫,又覺得不太好。只好把家裏的親戚都打發走了。

等到這個女孩走了之後,我媽的閨蜜就説了這樣的話:“這女孩也太不矜持了。就是我自己的閨女,她這樣我也看不慣。”

女孩的做法很錯嗎?

其實,這就是一個分寸的問題。結了婚,這些問題都不是問題,可是因為沒結婚,還是第一次去,很多事情還沒定下來,女孩這樣的做法確實容易讓人非議。

畢竟沒有談婚論嫁,沒有訂婚結婚的商議,僅僅是第一次去見婆婆,能矜持點,還是要矜持點。

最後的結果是,兩個人確實沒能走到一起。因為彩禮和嫁粧的問題,最後還是分道揚鑣了。

那時候,我媽就説了這樣的話:“第一次見婆婆,僅僅就是見一下。這婚事也不算定下來。後邊還有很多談婚論嫁的事情,萬一談不成,多不好。”

女孩子第一次去婆婆家,不是説這婚事就馬上要定下來。

不管你多愛那個男人,也不要有這樣的想法。第一次見面,就是大家彼此相看一下,後續還有很多的事情。你一定要把握一定的分寸,給自己留一定的餘地。

我這前半生屬於順遂的那種,我曾經想過原因:那種不好的事和人,都被我遠離了。

我媽這一生在婚姻裏,受了很多委屈。

我爸,是我媽自己選的。他們之間也曾經是有愛情的。可婚姻裏,愛情從來都會敗給相處。

在婆家勤快點還是懶一點 第4張

可能是我媽在婚姻裏受了太多的委屈,我很小就對自己的擇偶有很多的想法,再加上我媽一直在跟我説我爸的眾多缺點,導致我找對象的時候,要求“極高”。

你的要求高了,對自己的保護就會很高,那些不好的人,你在最開始的時候,就不會選擇與之為伍。

我曾經想過如果我第一次去婆婆家,對方不尊重我,看不上我,甚至是欺負我,讓我受委屈,我還會嫁嗎?

以我的性格,我絕對不會。

你家就是萬貫家財,我就是再愛這個男人,我也不願意讓我自己受委屈。

很長一段時間內,我覺得我這種人很自私。愛己,勝過愛人。

後來看了《知否》,我發現,我大概就是盛明蘭那種在愛情和婚姻裏,斤斤計較的人。

這種人,很累,卻有另一個好處:容易幸福,因為足夠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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